二、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机制 从现代社会的体制中,可以明显发现国家干预的实质性作用,国家干预在维系社会平稳运行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形成。即便如此,国家干预也是现代经济法律实体中的一项本质特征,而且,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的实现需要国家干预机制的驱动和影响,甚至可以说,国家干预是使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机制形成的关键推动力量。 (一)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机制的形成条件 通常情况下,不同阶段的社会体制就会呈现出不同的经济体制环境。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作用下,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不仅不仅强调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而且强调了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去承担的社会责任。除了政府以政策导向策略来维护经济法实质正义以外,仍需社会各界及企业与之协调配合,才能实现经济法实质正义的最终目标。而这些内容,都是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形成的基础条件。另外,在现代社会体制下,经济法的执行以及救济方式和途径与传统部门所落实的工作状况差距甚远。这就不得不提到政府的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于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健康发展的干预作用。只有将政府的职能作用及社会关系调动起来,并且以此激发出企业的责任感,才能真正将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 1.经济法实现机制有赖于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 我国政府对于国内社会当前的市场经济形态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其职能作用不容忽视,这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初期而言,政府干预是一种较为良性的宏观调控策略。政府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令经济法实质正义的最终实现又推进了一大步。 2.经济法实现机制有赖于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涌现 在我国现代社会中,各产业链条中的大中小规模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已经成为支撑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的建立需要众多现代企业的支持,并且企业对自身、对社会的责任感将会对经济法实质正义带来更为丰富的价值。所以,只有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才能将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机制完整的勾勒出来,为社会带来更大的经济价值以及凸显社会效益。 (二)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构建过程中所遇到的阻碍 在实践过程中,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的形成需要多种因素的协调配合,尤其是政府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才能将经济法实质正义的价值突出出来。但现实告诉我们的是,国家所进行的宏观经济调控失调,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的形成遇到了发展的桎梏。从众多经济现场中可以观察到,国家对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干预作用一直存在,而且正是由于国家采取了宏观经济调控的策略,才能使市场经济体制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形态下平稳过渡。即便如此,在面对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的构建时,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也呈现出疲软状态。 另外,对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而言,要想维持企业在市场中的优势竞争地位不被动摇,则就要追逐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并以此来博得更大比例的市场占有率,甚至会发展至行业垄断的现象发生。这样的社会及经济发展状况,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由于企业执着于利益的追逐,致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缺失,进而就可能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益,而这些负面效益要远远大于企业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可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对于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的形成来说极为重要,若想要实现经济法实质正义的最终目标,则需要现代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三)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对现代经济环境的影响 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对于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较为深远。从法律的整个体系来看,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都需要法律的支撑,但是仅仅依靠法制来维护社会经济体系结构的稳定发展是远远不够的,经济法实质正义的作用不容忽视。在现实社会中,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机制对经济环境产生影响的例子屡见不鲜,就以华尔街雷曼兄弟公司破产这一案例来看,由于经济法实质正义缺失所带来的问题尤为明显。在华尔街上,雷曼兄弟公司破产了,但其社会体制下的《破产法》依然不能让将公司搞破产的高管们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来看,“依照现在的《破产法》,高管们除了名誉受到损失外,如果他们没有越权问题,也没有刑事问题,他们就没有法律责任”[3]。由此可见,这可能会对当时整个社会的经济环境造成来较为严重的影响,甚至会引发一场连锁式经济危机或信任危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渗透下,给各国带来不可避免的经济损失。 就是这种没有“法律责任”的行为,让全世界人民都承担债务,正常的经济生活遭受“金融地震”的震荡,通货膨胀的海啸以及货币贬值的飓风,更吹向所有的居民家庭。还是这种没有“法律责任”的行为,让全世界各国的财政部都面临财政赤字,让各国政府都面临政治压力。 这就是目前华尔街市场上正在运行的法律。这些法律已经不能维持市场的公平,也难以维护社会的正义,不能预防危机的发生,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在虚拟经济形态下,这些属于实物经济形态的法律,显得太过宽容,手足无措,只能望洋兴叹。 结束语: 通过对经济法实质正义相关内容的研究,进一步了解到现阶段我国社会机制中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关键意义。从实践来看,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有助于我国市场经济格局的形成,并以此来维护社会中各项体制建设的稳定发展。在市场经济平稳发展的进程中,我们要加快社会中各项产业发展的节奏,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的优势推进经济法实质正义的涌现,并且借助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契机,将社会责任落实到企业之中,进而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实质性正义,以此来推进社会文明建设的发展进度。 参考文献: [1]张海鹏.论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理念[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3(03):109-110. [2]袁波.经济法实质公平观及其实现[J].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5(05):150-152. [3]付飞.经济法实质正义及其实现机制分析[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4,04(04):112-113. |